欠了好久的文评,写给我眼的《春秋》(我真滴想把聊天记录贴上来就完事儿了!)
读春秋的时候一直在想宋京浩和金颐真对彼此到底意味着什么。曾经是同事,是老友,甚至算得上是彼此的初恋;但都一一说再见。
故事开头在机场重逢的金颐真和宋京浩,顶多算两个身份暧昧的故人。
《春秋》是两个故人重温旧梦的故事。
我跟眼石抱怨过,所有重温旧梦的故事都很容易让读者忍不住怀疑主角这么多年是没遇上其他活人吗,择偶观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进步过。
眼石给我的回应↓
(拿着佛珠滴是她,把我打死之后可以当场超度我)
但我也明白的,《春秋》里宋先生为什么会兜兜转转的,还是把金颐真找回来了。
他是他顺遂人生道路上唯一的遗憾,他才会忍不住一次次绕回去看了又看。
可是金颐真和宋京浩不一样,我只觉得金颐真好傻。
金颐真想要得到的是对等的喜欢,和第二性别,和信息素,和标记无关的喜欢,不是因为不能标记的愧疚而同情,不是因为过去做错了现在想要弥补,不是因为意外上了床之后一时冲动之下把本能误会成感情。
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小美人鱼,不能说话已经是个悲伤的隐喻。把能舍弃的都舍弃了,忍着每一步踩在锋刃上的疼痛,却碍于自尊始终哑口无言着。
这个故事如果我来写的话结局一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小美人鱼对王子说的唯一一句台词会是“我真替你们高兴”(。
可能在真实的人生里告别和放弃实在太容易了,所以我才会喜欢《春秋》里的不长记性的金颐真。哪怕有一万次重头来过的机会,他还是会选择刀尖舐蜜,舍掉鱼尾上岸爱人。
我们凡人没法像故事里一样永远举杯说“我干杯你随意”,但还是会有一个人吧,让你想把空荡荡的杯底亮给他看,说我真的就是这么不带脑子不计后果不掺一滴水的在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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